公告费用该谁承担
更新时间:2020-05-19 01:51:39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
第五十六条:拍卖未成交的,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;未作约定的,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、变卖财产的规定》
第二十二条: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,要求停止拍卖的,人民法院应当准许,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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